校园有了文化,就有了深厚的人文底蕴;校园有了艺术,就有了灵动的精神升华;校歌是学校校园文化的浓缩,是学校办学特色的呈现,是全体师生魅力展现。在这激情飞扬、绚丽多姿的五月,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普及学校校歌的演唱,学校特举办“红五月博迪之歌合唱比赛”。希望通过合唱这种演唱形式使同学们能够体验艺术、懂得艺术、并通过自身的思考去创造艺术。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班级:在校各班级(初三、高三除外)
二. 参赛要求: 1、以班为单位参赛,不得弃权 2、参赛曲目2首,一首为必唱曲目,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要求积极健康向上,能够反映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反映校园文化生活 必唱曲目:初中组《我爱我的博迪》 高中组《博迪之歌》 3、必唱曲目伴奏学校提供,自选曲目伴奏带、碟片自备
三. 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第13周 决赛时间:第14周
四. 比赛地点: 初赛:教学楼一楼东侧排练厅 决赛待定
五. 评分标准(共100分) 精神面貌 歌曲内容(自选) 歌曲处理 服装 指挥 30 20 30 15 5
六.评奖办法: 1、比赛分初中、高一、高二年级三组评选 2、每组评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最佳指挥奖一名,最佳组织奖一名
七.比赛须知: (1)比赛顺序以小组抽签顺序产生 (2)比赛须全班同学参加,人数以教导处的统计为准,缺1人,从总得分中扣除0.5分,依次类推 (3)5月20日晚7:00时,各班将自选曲目上报德育处负责老师处,并进行小组抽签。初中组报陈瑜老师处;高中组报黄一楠老师处
望各班积极组织、认真排练、准时参赛。 校 办 校德育处 校团委 体音美组 校贠恩凤艺术中心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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