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办理政策照顾类考生验证手续的通知》(市基教二发[2011]230号)及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市教考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分类见附件1)验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附件2)、《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附件3(以下统称《证明表》)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填写,依据要清楚,验证材料必须附有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审查结果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少数民族考生不填《证明表》,由学校将其户口本复印件交区招办。 2、各学校审验后将《证明表》和相关材料于5月19日前统一报区招办审查,由区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单位办理验证手续。 各校要将照顾类考生统一造册(农村独女、双女除外),名册中注明准考证号,姓名及照顾类型。 3、《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和《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按照附件2和附件3样式,由学校自行复制。 4、各中学务必向所有中考报名考生公布今年中考政策照顾类考生的类型、申报时间、申报地点及申报程序,并在5月23日前在校内公示申报政策照顾类考生名单及申报类型,接受考生监督。 5、严禁弄虚作假,对出具伪证者取消考生政策照顾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2.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 3.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
二○一一五月十三日 附件1:
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注:1、凡属于以上政策照顾类考生,均需填写《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或《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经审核单位审验盖章后有效。 2、少数民族考生不填《西安市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其少数民族身份在考生报名表(卡)中填写清楚,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3、序号9所指考生为: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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